申請商標的過程需要一段時間等待審批。很多企業其實都是不用注冊或者提前注冊的。那么問題來了,還在申請的企業的商標還能繼續使用嗎?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63條規定,使用注冊商標的,可以在商品、包裝、說明書或者其他附件上標注“注冊商標”或者注冊標記。
注冊標記包括或添加“注意”。使用注冊商標時,應當標注在商標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TM”是英文商標的縮寫,表示該商標正在注冊中。
但以上法律法規僅適用于授權商標,不適用于TM商標。也就是說,TM商標沒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護,TM商標也不具有排他性,不可能起訴他人侵犯商標權。
馬克TM還有用嗎?
雖然“TM”商標沒有法律效力,但在日常生活中經常見到,說明“TM”商標具有一定的效力。
1.在商品或宣傳上標注TM,并明確告知競爭對手或他人該商標已向國家商標局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可作為提醒;
2.在某些情況下,“TM商標”確實有輕微的警示作用:不要侵犯商標,否則商標授權后我們有權起訴你!
3.商標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為商標證據保留,證明該商標已經形成穩定的市場關系。商標被駁回的,可以提交商標評審委員會作為證明材料,在確認權利階段仍有可能翻盤。
使用TM商標仍然存在風險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使用TM商標存在侵犯他人商標的風險。比如企業在申請商標注冊之前,有相同或相似的商標,最后商標注冊不成功,人們被起訴或投訴商標侵權,不僅需要賠償他人的損失,還使得企業前期的大量投資白白浪費。
建議廣大企業在商標申請注冊期間使用該商標:
1。提前進行詳細的商標檢索,確保之前沒有相同或相似的商標,避免侵權風險;
2.控制好該商標在本次申請中各種投入的包裝和宣傳成本,不要進行大規模的宣傳推廣,以免自己投資了錢卻給別人做嫁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