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諸城這四家公司已被行政處罰!
濰坊豫州食品有限公司
案例名稱:濰坊豫州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標簽內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
處罰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125條第1款第(2)項,
處罰結果:
諸城豪碩泡菜廠
案件名稱:諸城市好碩泡菜廠涉嫌生產經營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主要違法事實:
處罰依據:
根據《山東省食品藥品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則》第124條第1款第1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處罰結果:
諸城豪碩泡菜廠
案件名稱:諸城市好碩泡菜廠涉嫌生產經營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處罰依據:
根據《山東省食品藥品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則》第124條第1款第1項,《山東省食品藥品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處罰結果:
諸城路童汽車檢測有限公司
案件名稱:諸城路童機動車檢驗有限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
經過在主要違法事實:,的調查,該單位違反了第《山東省食品藥品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號法律第24條和第25條第1款和第3款的規定
處罰依據:
根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檢驗檢測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改正,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1)基本條件和技術能力不能持續滿足資質和要求,擅自進行的。向社會發布數據和結果及證明;(二)超越資質證書規定的檢驗檢測能力范圍,擅自向社會發布具有證明功能的數據和結果的;(三)出具的檢驗數據和結果不準確的;”的規定
處罰結果:
福建江夏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