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標準知識產權]如今,為了更順利地進行商標轉讓和轉讓,商標轉讓公證已經成為業界的普遍選擇,商標公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證商標轉讓的成功。那么,在商標轉讓過程中,是否應該申請商標公證呢?我們來看看北京標準的知識產權。
商標轉讓公證不是商標局要求的商標轉讓的必要申請條件。商標局只有在正式審查發現雙方數據有問題時,才會發出不正確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必須經過公證,否則轉讓不予批準。
京標知識產權公司自2016年在北京成立后,到2019年已投資百萬,布局專利服務產業;2020年 國內商標申請量突破件,市場占有率16.5%。業務范圍覆蓋全球20多個國家及地區,為上千家企業提供知識產權服務,每年代理業務量達到4萬件起,專業從事商標版權、國內外專利、復審訴訟、法律維權、專利侵權訴訟、產品設計、高新企業認證、知識產權貫標等一系列知產服務。
什么情況下可以考慮先不公證?
1.雙方為關聯公司,因品牌調整需進行商標轉讓,可以先不進行公證,如果后期被商標局下發補正,再補做公證。
2.轉讓方和受讓方互相信任,也可以選擇先不辦理公證手續。
商標轉讓在什么情況下需要公證?
1.轉讓方的公司即將進行轉讓、注銷等情況,后期無法進行公證的。
2.受讓方和轉讓方僅是單純的買賣關系,為了避免后期轉讓方不愿意配合補做公證,為了保證受讓人的權益,一般建議轉讓方先做公證。
3.為了商標轉讓更加順利,為了盡快辦理好轉讓申請。
4.轉讓方相關過戶資料存在一定瑕疵,比如公章、地址或執照未年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