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2018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評級結束!
你急著想知道評價結果嗎~
你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找到!
查詢公式
1。國家稅務總局廈門稅務局已通過
稅務企業郵箱將評估結果逐一告知外貿企業,企業可通過郵箱查詢評估結果。2.評估結果為
一類和四類的企業名單將在國家稅務總局廈門稅務局官網提醒。
| 外貿企業可通過上述方式查詢或撥打特約服務電話咨詢。如果不同意評估結果,可以申請重新評估。
如果需要申請重新評估,需要了解申請條件,準備相關材料。
一、申請復評條件
出口企業納稅信用等級、海關企業信用管理類別、外匯管理分類管理水平等發生變化的。或者對分類管理類別的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負責評估出口企業管理類別的稅務機關提出書面請求,要求重新評估管理類別。
2.申請重新評估所需的材料
1.書面申請書并加蓋公章(注意:需要遞交書面申請書,系統目前無法接收電子復評申請書)。
2. 若出口企業因海關企業信用管理類別、外匯管理的分類管理等級等發生變化申請復評的,需提供證明海關企業信用管理類別、外匯管理的分類管理等級發生變化的材料(可通過海關網站,外匯管理平臺打印);若因納稅信用級別變動或其他原因對評定結果有異議的,需要在書面申請中加以說明,若有證明材料也可一并附送。
三。稅務機關辦理
再評估工作的時限,應當自收到企業再評估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
四。應用程序處理位置
1。外貿企業加工地點:廈門市思明區廬江路318號魯濱大廈東大廳和外貿出口退稅申報大廳2號窗口。
2、生產企業可以到主管稅務機關負責評估管理類別。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退(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6號)第十條
出口企業因納稅信用級別、海關企業信用管理類別、外匯管理的分類管理等級等發生變化,或者對分類管理類別評定結果有異議的,可以書面向負責評定出口企業管理類別的稅務機關提出重新評定管理類別。有關稅務機關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修訂后的〈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6 年第 46 號)的規定,自收到企業復評資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評定工作。
溫馨提醒:
我局開通了外貿企業分類管理考核專項服務電話。
如果您的稅務企業郵箱未收到分類管理評估結果或對評估結果有疑問,
可以撥打服務電話咨詢:
廈門稅務
圖片來源圖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