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是審計機關和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
收據是指由財政部門印制并加蓋財政票據監制印章的收付憑證。收據一般是內部使用的臨時票據,其支付不具有法律效力,僅作為憑證使用。
發票是國家規定的用于經濟業務的合法有效的憑證。
相似性:都可以作為憑證使用,具有證明和證據功能,有支付能力;
區別:發票為有效憑證,收據僅作為憑證使用;發票適用于所有經濟業務,而收據只在一個公司內部使用;在稅務管理中,發票是合法憑證,而收據被認為是“白條”;發票有稅務證明功能,收據偷稅漏稅;發票的種類很多,可以根據不同的行業分類使用,收據的格式基本相同。
2.普通發票
普通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過程中,開具和收取的收付憑證。
是相對于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被最終用戶用作買賣憑證。
3.電子發票
電子發票是信息時代的產物。和普通發票一樣,是商家以稅務局統一分配的形式使用。發票號碼全國統一編碼,采用防偽技術,進一步方便了商家和消費者。對于保修產品,保修產品是電子發票,需要使用的時候打印出來更容易保存。與紙質發票不同,它們有時會消失。
電子發票也是普通發票。電子發票開具后,發送到客戶郵箱或通過微信接收。客戶收到后,可以下載A4紙打印出來。發票文件一般都是PDF格式,電腦需要支持這樣的文件才能打開打印。
4.增值稅發票
增值稅發票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的監督下設計和印制的,僅供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使用。它不僅是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的重要會計憑證,也是賣方納稅義務和買方進項稅的法律憑證;它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對于增值稅發票,必須是機器打印的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