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印發深化金融法治建設指導意見,提出研究制定相關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適度強化中央財權和支出責任。保持現有中央和地方財政結構的整體穩定,加快稅制改革,完善直接稅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完善地方稅制,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范圍,形成財力協調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系。貫徹稅收法定原則,加快推進稅收立法,形成統一稅法、公平稅負、規范有序的稅收體系。堅持財政立法與財稅改革的統一和銜接,將成熟的財稅體制改革經驗和有效的財稅體制改革措施提升為金融法規或及時提升為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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