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繳稅,那我作為自然人能不能享受每月10萬的免稅政策呢?[深圳工商注冊,專業代理記賬公司]
2021-10-13 09:33:55
(財稅〔2021〕13號)規定,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月銷售額在10萬元以下(以一個季度為一個納稅期,季度銷售額在30萬元以下,含30萬元,下同)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享受條件1。本優惠政策適用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包括企業和非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 2.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月銷售總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當期房地產銷售后不超過10萬元(一個季度為一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不超過30萬元)的,銷售貨物、勞務和無形資產免征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一般適用于按期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中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除以下四種情形的自然人外,其他情形的自然人不適用優惠政策。 0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稅收征管問題的預收租金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號:其他個人以一次性收取租金方式出租房地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以在相應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后每月租金收入不超過1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02稅務登記凡已辦理深圳公司注冊商標補貼備案或臨時稅務登記,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對于按季申報的小規模納稅人,其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均可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 不辦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除特殊規定外,執行《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關于按次納稅起征點的有關規定,每次銷售額未達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稅,達到500元的正常征稅。 對于經常開具發票的自然人,建議主動辦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充分享受月銷售額在10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 保險代理、證券經紀、信用卡、旅游等行業的個人代理,月銷售總額不超過10萬元的,可享受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04從事光伏發電項目的自然人銷售電力產品時,可享受月銷售額低于10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家電網公司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電力產品采購開票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2號),光伏發電項目的電力生產者銷售電力產品時,可享受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低于10萬元的免稅政策。 5小結提醒,去稅務機關代開發票的個人,除了租金收入等四種情況外,很難享受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 深圳市快樂財稅顧問有限公司深圳市工商注冊專業代理會計公司財稅顧問在你身邊!如果您有任何問題和業務需求,請隨時聯系我們的服務熱線:注冊公司:www.yfcsg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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