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資本主義的不斷發展和稅收制度的進一步完善,稅收籌劃已經成為企業保護自身權益的一種納稅方式,是企業財務管理和娛樂活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企業所得稅在企業稅收娛樂活動中占有最重要的威望,具有相當大的內部空稅收籌劃,是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重點項目。由于企業的前提和優勢不同,企業所得稅籌劃的方式也不同,每種方式的節稅視覺效果也不同。本文主要研究了企業轉公司在融資、融資和運營等環節中存在的問題,并有選擇地提出了解決方案。
關鍵詞:企業所得稅;稅務規劃;難題;政策
稅收籌劃是指納稅或其中間人對稅收、會計、法律、金融等綜合知識的腦力運用。在合理和合法的必要性下,采取正確或“非違法行為”來減少稅收
這種服務服務于企業商業價值最小化的經濟發展行為。
企業所得稅的規劃和管理應遵循以下準則:
1.合法性標準
稅收籌劃必須在法律的監督下進行。通過對不同稅收方案的研究比較,選擇適合公司轉讓的稅收方案。遵守法律制度是區分稅收籌劃和逃稅的基礎。合法性,一方面意味著稅收籌劃不違反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另一方面稅收籌劃不僅在行為上違法,在結果上也符合國家法律。
2.規劃指南
企業只要有娛樂活動,企業的納稅責任就會慢慢造成。比如企業在實現收益時有責任繳納稅率或增值稅;要實現利潤,就要繳納所得稅。因此,納稅需要對企業的各種納稅項目進行提前安排,以降低納稅的生產成本,避免納稅的可能性。
3.節稅經濟效益最小化準則
整體公司轉讓的經營管理要考慮稅收籌劃,要兼顧企業整體利益。稅收籌劃不是把稅額降到以下,合適的方案不一定是稅率最重的方案,因為任何一個方案本質上都有兩面性,可能性與個人利益并存。有時,稅率的降低也會導致企業整體利潤的下降。
4.目標標準
在稅務籌劃中,企業應提前制定公司轉讓目的。在進行稅收籌劃之前,需要了解和研究納稅的自然環境,如企業繳納的稅種、適用稅種、審計和會計等。有了目的,再選擇實現目標的方式,以減輕稅負。
一、企業所得稅籌劃問題
1.企業融資環節所得稅籌劃的難點及研究
很多企業在融資步驟上是實質性的,融資結構也是合理的。大多數企業通過資金的自我積累和銀行借款來籌集資金,但這些融資方式都有自己的局限性。比如向銀行借款方便,讓企業第一時間籌集到必要的資金,但企業要承擔貸款,并在規定期限內償還本息。如果企業未能在規定的周內償還本息,將對企業聲譽和再融資風險產生負面影響,導致企業財務狀況惡化,甚至更嚴重的不會導致破產。
有的企業只通過權利融資的方式籌集資金,無法獲得債務融資的收益,未能在法律法規上充分發揮外資的作用;但有些企業的債務融資占比很小,只是為了追求短期的業務收益,但這種行為會增加企業策劃的可能性,企業隨時會陷入財務危機。這是很多企業資產結構合理這個難題的因素。
2.企業融資環節所得稅籌劃的難點及研究
(1)組織模式的合理選擇
有些企業在擴大數量時選擇子公司的組織模式,認為子公司可以獨立經營,可以減輕輿論對子公司經營管理的壓力,但沒有考慮輿論給子公司帶來的經濟發展壓力。
舉個例子,海韻是一家擁有A、B兩家子公司的公司,2012年子公司實現利潤4000萬元,A子公司實現利潤600萬元,B子公司虧損200萬元。該公司的企業所得稅為25%。由于A和B是海韻公司的子公司,是獨立的聯合體法人,所以應單獨計算企業所得稅,子公司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為4000×25% = 1000萬元,A為600×25% = 150萬元。因為2012年B虧損,今年沒有繳納企業所得稅,所以海韻海韻公司在經營管理上減少了輿論壓力,但是增加了稅收支出。如果A和B被視為海韻公司的子公司,那么A的利潤額度和B的虧損額度合并為子公司,海韻公司今年2012年的應納稅所得額為(4000+600-200)×25% = 1100萬元,那么在子公司中,因此,海韻公司應該將A和B合并為子公司,以減少企業所得稅的繳納。
可見,選擇準確的組織模式,可以降低企業所得稅,降低企業經濟發展支出,幫助企業倒閉,幫助企業持續發展。
(2)融資方式不合理
為了避免這種可能性,一些企業用自己的資金為債券融資,認為債券的稅收優惠有利于企業的穩定收益,而忽略了其他融資方式帶來的好處。
舉個例子,某公司職業2000萬,打算內部集資。它面臨兩個計劃的選擇。一種是自建公司百貨,預算后每年可盈利200萬元;二是融資債券,匯率為5%。企業A兩個方案的稅務籌劃表明,如果選擇第一個方案,每年繳納企業所得稅50萬元,企業A年利潤150萬;企業籌集債券,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但企業利潤只有100萬。
考慮到企業的長遠利益,企業應該選擇自建百貨商店。雖然比債券更有可能,但在經濟發展中可以獲得更好的利潤。企業在可持續發展穩定時可以選擇融資債券,因為企業可持續發展需要同樣的資金,不需要更好的資金來擴大數量。
(3)企業的市場競爭面臨巨大的輿論壓力
很多企業在融資取向的選擇上有市場競爭的輿論壓力,很多大企業占領消費市場,使得新成立的企業無法生存。
(4)盡量減少沖動追求的次數
在確定企業投資規模時,一些企業沖動地追求企業數量的最小化。沒想到企業數量有限制。當企業數量沒有達到極限時,量化的經濟效益在增加,超過極限時,公司轉讓數量的經濟效益在減少。這說明企業數量越高越好。
3.企業經營環節所得稅籌劃的難點與研究
(1)支出貝爾斯登不符合法律的明確規定
很多企業為了少交企業所得稅,并沒有依法指定Stearns費用。比如領導辦公室的珍藏畫,根據法律明文規定不能作為人民幣貶值。但是,一些企業為了少交企業所得稅,將收藏家的畫作作為企業的人民幣貶值,從而增加生產成本,減少稅收支出,但這是違法的。
(2)折舊方法的選擇
企業在選擇折舊方法時,為了讓企業少交企業所得稅,選擇了未經企業認可的折舊方法。比如,加速折舊法不是每個企業都可以使用的,只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的企業才能使用加速折舊法。
(3)企業員工的公司轉讓稅水平不高
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是一項工程技術類的金融娛樂活動,要求納稅籌劃人員熟悉國家法律法規,了解企業內部消費市場和外部管理,具備多年的專業管理知識。涉稅標準低的工作人員很難把握全局,不會顧此失彼,不利于企業的稅務籌劃和娛樂活動。
二、企業所得稅籌劃問題解決政策
1.解決企業融資過程中的所得稅籌劃問題
實體的融資方式在出現問題時會對企業造成災難性的損害,因此企業可以通過各種渠道籌集資金。企業應結合自身可持續發展需求,采取多種融資方式,如發行股票、票據、融資租賃和娛樂活動等。
當然,企業在選擇融資方式時也要規劃好自己的資產結構。當企業有所得稅時,我們可以通過增加債務融資來降低企業的綜合生產成本,以增加公司的利潤。當然不是說債務融資越多越好。只有當企業總資產的生產成本較低時,債務融資的金額才是最合適的。因此,企業在選擇融資方式時,應該大大改善資產結構,使其更加合適。
2.解決企業融資步驟中的所得稅籌劃問題
(1)組織的適當選擇
一般來說,企業設立下屬分公司時,如果組建的公司在管理公司轉讓后期出現虧損,那么選擇子公司就更加不利,因為子公司可以減輕公司總部的稅負。如果成立的公司一開始就能盈利,那么成立的子公司就更不利了。如果利潤只夠,子公司可以享受地方政府公司轉讓和其他外商投資經營管理提供的稅收優惠。
(2)選擇合理的融資方式
企業在選擇融資方式之前,首先要調查資產消費市場和公司的管理現狀。根據企業本身的數量,借鑒發展中國家的專業知識,為企業選擇合適的融資方式,不想為了避免這種可能性而忽略企業的經濟效益。如果企業還處于可持續發展的下一個階段,可以選擇可能性較高、利潤較低的融資方式,給企業帶來經濟效益,加速企業倒閉。如果企業處于成熟階段,可以選擇可能性不大的融資方式,比如債券就是不錯的選擇。
(3)避免與大型企業公司發生武裝沖突
對于融資方向的選擇,新成立的企業應盡量選擇與大企業不同的融資方式。比如新成立的公司,如果是小餐館,就不應該和大大小小的商場發生武裝沖突。可以改變企業的管理模式,改變產品類別,區別于大型和大型商場,選擇不同的可持續發展道路。
(4)尋找企業的極限
對于企業數量的擴張,企業應該通過風險評估和研究,找出企業的極限,然后通過實際步驟進行驗證,使企業的經濟效益最小化,而不是使企業數量最小化。
3.解決企業經營步驟中的所得稅籌劃問題
(1)在特定法律規定的費用范圍內
企業應研究現行法律的明確規定。在具體法律的范圍內,他們應該要求稅務機關確認不確定費用是否應該是Stearns。無奈的Stearns費用不僅達不到節稅的目的,還會造成可避免的費用。
(2)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選擇折舊方法
企業有必要在不違反法律和損害國家個人利益的情況下降低稅率。因此,在選擇折舊方法時,需要充分理解現行法律的明確規定,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企業的折舊方法做出選擇。但超出法律明文規定選擇的折舊方法,不僅能給企業帶來節稅利潤,還可能因企業行為違反法律明文規定而導致企業遭受傷亡等處罰。
(3)提高企業所得稅籌劃人員的水平
對稅務籌劃人員進行不定期的培訓,使涉稅人員在公司轉崗的第一時間準確掌握和應用新規劃的各方面知識。企業還應與稅務機關溝通,向稅務機關尋求新的技術幫助,或加強公司轉讓方對法律法規的學習。
三.結束語
通過研究工作,可以得出結論:企業所得稅籌劃應從企業戰略出發,服從和服務于企業戰略,以“凈利潤最小化”為目標。企業應摒棄“最輕稅率”或“最高納稅額”的現代觀念。通過資金籌集、融資和運營的綜合稅收籌劃,制定最適合企業、最有權利的稅收計劃,以達到凈利潤最小化的目標。
通過對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研究工作,企業可以將法律法規知識恰當地運用到稅收籌劃中,為企業注入新的魅力,降低稅率。但不得不承認,企業融資、融資、運營的步驟有很多困難。企業要從自身出發,提出適合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途徑。
總之,企業所得稅籌劃是給企業帶來經濟發展的個人利益的最重要途徑之一,必須得到企業的大力支持。企業應選擇合適的稅收籌劃方案,使其既能違法納稅,又能享受法律法規的外商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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