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年費是指專利權人自專利權被授予前夕起,至專利權到期日止,每年向專利局繳納一定的費用。維護發明專利權可以理解為第一時間繳納年費。為了鼓勵專利,國家引進了一些外國投資,包括降低發明專利的年費。
本來申請發明專利的目的是為了保護中小企業的版權,但申請發明專利后卻忘記繳納發明專利年費,導致發明專利公開發表。這樣一來,中小企業的形象就會受到影響,意味著對中小企業的嚴重打擊。
年費金額按照授予專利權的青島公司注銷前一年,即整個專利權期限確定。如商標注冊專利權于2000年3月1日提出,2001年5月1日授予,則授予專利權時應支付第二年的年費,而不是第一年的年費。次年支付第三年的年費,以此類推。
為避免因遺漏或誤繳年費導致專利權終止,著作權法明確規定了6個月的寬限期。也就是說,允許在年費到期當月的6個月內繳納年費,同時繳納滯納金。如果寬限期內仍未全額繳納年費和滯納金,將通知專利權人終止對其青島公司權利的取消,并向社會發布新聞稿。
發明專利年費可以緩一緩,但一定不要忘了交,這個很重要,中小企業一定不要忘記!
申請發明專利非常容易,而且需要很長一個星期。實質性考試還要求中小企業支付費用。沒想到申請順利。因為忘記交申請發明專利的年費,發明專利公開發表了,所以沒有白申請
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