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近的政策:公司登記仍需提交驗資調查報告,公司注冊資本由股東決定,幾乎沒有必要提前找人登記公司。而且公司提前注冊有相當嚴重的立法原因。
1.首先,它絕對沒有資格預支注冊公司。
2.對于一個有墊資的注冊公司,通過看公司的基礎對賬單,可以驚訝的看到有沒有墊資的注冊公司,所以你不想去想有墊資的注冊公司,別人也找不到。
3.找個人注冊公司,肯定會撤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百零一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條例》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公司成立后,發起人、股東抽逃出資的,由公司登記管理機關責令改正,對公司處以逃繳出資額5%以上的罰款,公司可以簡單撤銷。所以構成逃資的股東可以處以15以下的處罰。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的規定,公司發起注銷公司,其股東違反《勞動法》的明確規定,未交付貨幣、用具或者轉讓權利,進行欺詐性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資,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相當嚴重情節的,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2%以上10%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拘役,對單位負責人和其他必要的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所以,如果資金不足,可以考慮分期投資。第一次投資20%就可以注冊公司,但是這么大的機會去注冊公司不值得。
6.注冊資本的大小并不選擇你公司的戰斗力,你的客戶也不會因為你注冊資本的大小而決定是否成為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