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認購制度沒有規定實收周和注冊資本實收率,很多創業者都說,我100年不用認購,死了也不用交。這樣沒問題,但是你寫100年的認購期,中小企業對系統的公告別人也能看到,明顯給人一種“骨感”公司的感覺,意思是告訴別人我交的錢不夠,你覺得其他公司會信任你嗎?你愿意和你的伴侶合作嗎?
注冊資本寫的太高,印花稅會特別高。我還記得2016年安徽省名為敏順迪智能休閑的上市公司取消了多少。注冊資金5萬億,印花稅高達25億,不是隨便一個創業者能承受的。想通過注冊資本忽悠人的創業者和管理者要謹慎。取消這家印花稅公司的成本不可低估。
在認購期內,未支付的款項只是不核對實收明細,并不代表不抽查。除非是針對實繳的定向抽查,否則抽查概率與是否實繳無關。反之,注冊資本越高,越容易被重點項目監控,抽查幅度越大。
很多人認為注冊資本越大,可能性越高。這句話只是說不那么可能。這個想法很正確。比如公司注冊資本100萬,公司經營管理困難,面臨破產。這個時候債務問題是500萬,你只需要還100萬,多出來的400萬和你沒關系。但如果你的注冊資本寫為500萬,你必須全額償還500萬(類似情況除外)。
如果把自己不能承擔的金額填為公司注冊資本,無疑是在給自己挖坑。中小企業之所以實行認購制,是為了讓更多的創業者能夠大力實現自己的愿望。不是出資,而是要承擔導致企業倒閉的上游,所以正確對待公司注冊資本是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