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品牌名稱和公司的結構名稱盡可能相同,以便營銷。當然,在很多經濟發展地區,做到這一點要容易得多,因為你創造的品牌名稱可能早就被別人注冊了。所以申請人要做大致的查詢,只有在沒有其他人提前申請的情況下才申請。
第二,商標要突出,不能用的產品的通用名,或者新產品或者公共服務的正式描述。比如“蘋果”雖然是電器領域的明星,但作為蔬菜的俗名,申請蔬菜產品意義不大。
第三,不能包含立法禁止使用商標的細節。如國家機構名稱、中央及其機關名稱、縣級以上行政事務單位舊名稱或其他法定標志等。使用上述名稱、標志或者三維商標申請的,商標局不予核準注冊。
第四,不允許在同類產品和他人公共服務上與在先商標相似。如果因為相似而沒有區分商標,就很難區分產品和公共服務,商標會被嚴格執行。這也體現了應用前近似查詢管理的必要性。
第五,避免惡意搶注他人著名商標。惡意搶注會導致他人提出異議,不能被批準;也就是說,如果公司注銷社保賬戶密碼,逃逸后允許注冊,也可能在宣布違憲過程中被他人提起,遭受立法不當。
以上是邊肖闡述的一些商標名稱的專業知識,在命名商標時一定要多注意這幾點,以免在申請商標時被拒絕。這里介紹一下小系列的品牌名稱。如果您想了解更多關于商標的信息,可以搜索掘金企業服務,進入我們的官網進行詳細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