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許可證原件及備案;
(三證不集成的,需提供:財務原件復印件、字符原件復印件、統計原件復印件);
2.印章;
3.聯合體法人身份證函;
4.變更后的經營范圍。
1.確定方案;
2.提交申請;
3.圖書資料;
4.領證;
5.配額數據的變更;
6.地租數據變更。
公司變更經營范圍的,應當在作出變更決議或者決定后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下列文件和護照: (一)公司法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二)公司股東會決議(主要聲明同意變更公司經營范圍、修改公司章程);
原章程的經營范圍為“以公司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的,無需提交股東會決議。
(3)公司章程議案(主要列出公司章程變更情況表)或新的公司章程;
(4)經營范圍變更涉及事后審批的,應提交審批意見;
(5)公司營業執照原件及公司章程復印件(需加蓋公司印章)。
中小企業變更經營范圍需要10-15天左右。如果是超過這個星期,就要因為什么情況第一時間跟公司商量全權注冊,不想在家等死。可能是因為手續不全,需要補齊差不多的手續,提交給公司撤銷、轉讓、注銷的相關機構重新審核材料。
再次強調,同時做
一定是第一次,一定不能改,先做好相關手續,然后可持續發展的業務才是準確的程序,為了避免被公安部門盯上,喪妻和折兵的違法行為不說還有處罰和其他處罰,所以什么得不償失當然要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