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表》;
2.監事會簽署的《指定選擇或共同交付給中介機構證明》(由全體董事簽署),以及指定選擇或交付給中介機構的身份證復印件;應注明同時發生的事項、職權以及指定選舉或共同移交給中介機構的授權期限。
3.發起人或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署的股東大會或創立大會簡報(以募集方式提交設立)
4.全體發起人或全體董事簽署的章程;
5.保薦機構資質證明或者第三方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如果保薦人是被注銷公司的股東,且在小企業現場,提交執照存檔復印件;主辦單位為演藝聯合體的,提交演藝聯合體注冊證明復印件;如果發起人的大股東是學生會聯合體,提交學生會聯合體出具的復印件;發起人為民辦非中小企業的,提交民辦非中小企業單位證明復印件;保薦人是第三人的,提交身份證件復印件;其他發起人提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注銷公司股東出席的證明。
6.非法設立的驗資政府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7.保薦機構首次以非貨幣性個人財產形式募集資金的,提交已同時辦理權利轉移手續的證明;
8.以股份方式募集資金的,提交《股份認購及融資擔保書》;
9.董事、董事和總經理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件復印件;
根據《勞動法》和《公司章程》的明確規定和程序,提交發起人或股東大會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署的大股東決議(提交創立大會的簡報)、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材料。大股東的決議(創立大會簡報)可以合并在第3項提交;監事會的決議應當由董事簽署。
10.法人的辦公證件和身份證件復印件;
根據《勞動法》和《公司章程》的明確規定和程序,聘任文件提交監事會決議,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署。
11.居住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應提交租賃協議和出租人產權證復印件。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為城市房屋,提交房地產管理機構的證明或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和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非城市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如果出租人是酒店或賓館,提交一份取消公司股東存在的許可證復印件。以軍用房產作為住所的,應當提交《軍用房產租賃證》復印件。
居住區變更為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的,屬于城市房屋的,還應當提交《登記表》-《居住登記簿(營業場所)》、居民村民委員會(或開發商委員會)出具的有個人利益的開發商同意將居住區變更為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的證明;非城市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12.注冊商標預驗證申請表;
13.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證券集中管理機構的批準文件;
14.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包括立法、行政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決定,其中明確規定必須經批準方可登記??商峤幌嚓P批準文件或許可證復印件予以證明;提交相關批準文件或許可證復印件。點擊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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