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計代賬合同范本
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信息;
委托人委托的其他會計業務。
第十二條委托代理記賬機構代理記賬,應當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法律規定的基本條款外,還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雙方對會計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的責任;
會計資料傳遞程序和簽署程序;
以及編制和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的要求;
會計檔案保管要求及相應職責;
終止委托合同時應辦理的會計業務的轉移。
第十三條委托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辦理本單位經濟業務,需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填寫或取得深圳公司注冊的服務機構證明原件;
應指定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付和保管;
向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及其他相關材料;
對于記賬機構退回的原始憑證,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需要更正、補充的,應當及時更正、補充。
第十四條簿記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根據委托合同開展記賬業務;
對業務執行過程中已經知悉的商業秘密予以保密;
要求委托人進行不適當的會計處理,提供虛假的會計信息,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會計制度。
,要拒絕;
解釋客戶提出的與會計處理相關的問題。
第十五條代理記賬機構為委托人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代理記賬機構負責人和委托人負責人簽字蓋章后,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向社會提供。以上是會計代理的合同范本,以及個別會計代理簽訂合同的相關內容。感謝您的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