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重新發布《納稅人總分支機構匯總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公告背景一、重新發布《納稅人普通分支機構匯總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公告背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自2016年5月1日起,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將在全國全面推開,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所有營業稅納稅人納入試點范圍,不再繳納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因此,原管理辦法的制定依據需要更新。同時,文件中有些文字需要修改,做到規范、嚴謹、符合規定。因此,有必要修訂管理辦法。
二、與原公告相比,管理辦法的主要變化
主要有兩個變化:(1)更新了制定管理措施的主要依據;(2)根據規定,對部分文字表述進行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