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許多企業想要打造品牌,就需靠注冊商標來建立。而關于商標的注冊、使用,大家總是存在著一些誤區。今天開心財稅小編就給大家講講商標使用過程中不能犯的七個誤區吧,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今很多企業想要打造品牌,需要通過注冊商標來打造。至于商標的注冊和使用,一直存在一些誤區。今天,幸福財稅邊肖就給大家講講商標使用過程中不能犯的七個誤區。希望對你有幫助。
1.隨意改變字體樣式
隨意改變字體和圖案。中小企業犯的常識性錯誤最多。
很多客戶主觀認為商標是我的,我喜歡怎么用就怎么用。《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變更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稱、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隨意改變字體和圖案也非常不利于品牌建設和傳播。或者說,這么隨便使用商標的公司,可能根本就沒有“品牌”這個概念。如果你不想打造自己的品牌,這是小事,但不要讓它導致嚴重的后果,那么這是大事。
2.法人登記,公司使用
這是一個典型而廣泛的各級城市,尤其是縣級。法定代表人注冊的商標已被公司使用,未辦理任何手續。
如果公司是由多個股東設立和經營的,這樣使用商標存在很大的隱患。
如果增長到一定程度,法定代表人單干,禁止公司使用原商標?還是法定代表人要求公司每年支付高額商標許可費?
如果公司使用的商標是個人的,沒有正式許可,如果有人提出撤銷怎么辦?沒有完整的證據鏈,無論商標被企業使用得多好,知名度有多高,都不能理所當然地認為是商標注冊人的使用。
如果你的公司是這樣使用商標的,那就轉讓到公司名下或者許可給公司,避免以后麻煩!
3.公司搬家了,沒有改變地址。
多數申請人認為商標注冊證上的地址無關緊要,地址變更時往往不會同時想到變更商標注冊地址。
不改地址最大的隱患是,如果有人提出撤銷你的商標三年,而你的商標注冊證上的地址收不到國家商標局發來的相關材料,那么你自然無法在期限內做出回復。如果您在法定期限內不回復,您的商標將被撤銷。也許你甚至不知道你正在使用的商標已經被撤銷了。
以自然人名義注冊的商標地址均為身份證地址,以企業名義注冊的商標均為營業執照上的地址。所以深圳注冊公司為什么要用U盾?注意商標的注冊地址,不要因小失大。
4.商標許可未備案。
很多企業商標的歸屬不明。
有公司注冊,有老板注冊,有下屬機構注冊。不管是誰注冊的,都在用,但是沒有明確的權限。企業認為這是一個左手轉右手的問題,但從合法所有權的角度來看,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就像第二點,沒有利益糾紛的時候,就會平靜,有利益糾紛的時候,就不會有爭論。
5.超范圍使用
超范圍使用也是企業在日常商標使用中容易犯的錯誤。商標的使用應嚴格按照商標注冊證上核準的商品項目進行。商標超出范圍的,必須重新注冊,未經注冊不能作為注冊商標使用。
這樣做的隱患:一是商標的使用得不到保護;二是可能存在侵權案件。一旦發生侵權,要承擔的責任可大可小。
6.先用,再注冊。
我國商標法實行“注冊在先”原則,明確規定部分類別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很多企業在成立初期就習慣了省時省錢,隨意模仿別人的商標。因此,他們要么被投訴侵權,要么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查,這使他們陷入了困境,甚至付出了沉重的賠償代價。
7.隨意轉讓商標。
如今,特許經營、連鎖經營、特許經營大行其道。一個好的商標會讓雙方雙贏,而一個不好的商標只會損害雙方。
根據《商標法》規定:商標注冊人允許他人使用商標的,必須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協議并說明有效實施范圍,否則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