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增值稅、消費稅優惠政策-口罩生產企業
2021-11-01 09:06:07
我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21年的醫用口罩生產企業,注冊地址在深圳,目前稅收抵免為M級。 春節期間,我公司響應政府號召提前投產,已被國家發改委確定為疫情防控物資重點生產企業。 請問我司對生產疫情防控關鍵物資的企業能否享受退稅政策?這個政策對納稅信用評級有什么要求嗎?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21年第8號公告,以下簡稱第8號公告)第二條規定,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可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 該政策將于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截止時間將根據疫情情況另行公布。 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由省級及以上發展改革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確定,不要求企業納稅信用等級。 因此,如你公司已被國家、省發展改革和工業信息化主管部門認定為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可按8號公告規定,自2021年2月起及以后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抵扣退稅申請,稅務機關將按要求為你辦理增值稅抵扣退稅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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