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同銷售的問題在會計工作中很常見。比如企業在中秋期間會將購買的月餅免費贈送給客戶,此時增值稅作為銷售處理。以下文章將主要介紹增值稅作為銷售會計的處理。
增值稅作為銷售會計處理。
1.將自產和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借:在建工程。
信用: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2.將自產、加工的商品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借:應付員工工資。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3.使用自產、委托或購買的商品進行投資。
借款:長期股權投資。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4.自產、加工、外購商品免費贈送他人。
借款:營業外支出。
信用: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5.以傭金為基礎銷售商品。
(1)收到貨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款:應付賬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2)轉入進項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應付賬款。
增值稅視同銷售如何確認?
如何把增值稅理解為銷售?
增值稅被視為增值稅“扣除投入,產生產出”鏈條的終止,如代銷商品;非增值稅應稅項目使用自產、加工貨物;因自產、加工或者購進貨物向他人免費贈送禮品的;以自產、委托或外購商品作為投資等。
例:企業購買禮品的增值稅是否視同銷售?
答:企業購買的禮品,如果是免費贈送給他人,則視為銷售,如果是“有償贈送”,則不視為銷售。因此,判斷是否視為銷售的關鍵在于是“免費贈送”還是“有償贈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