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應該了解什么是商標補證?
商標申請補正是指國家商標局對商標注冊申請中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內容提出修改建議,目的是使修改后的商標注冊申請能夠符合《商標法》的規定。一般來說,商標局要求補正,是因為您在遞交商標申請的時候,申請手續基本齊備或者申請文件基本符合規定,但是有部分內容或者書式材料是不符合要求的。商標局會發出《商標注冊申請補正通知書》,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按照指定內容補正并交回商標局。在規定期限內補正并交回商標局的,保留申請日期;期滿未補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進行補正的,不予受理。
常見的補正情形有哪些?怎樣避免?
1、應報送清晰的商標圖樣, 圖樣中每個文字( 每個組成部分) 均應清晰。
補正回文應在圖樣框中粘貼清晰的圖樣, 每個文字都應清晰、 完整, 尤其注意圖樣中較小的文字。
2、(商品或服務項目) 不規范, 應按規范名稱申報。補正回文中直接填寫正確的類別及規范的商品或服務項目名稱。
3、“(商品或服務項目) 不屬本類, 應刪除”。補正回文中可直接寫“同意刪除”; 也可更換為其他項目, 但是不能超出首次申請的范圍。
4、 “應將申報類別改為第XX類”。補正回文中直接寫“改為第XX類”。
5、 肖像的補正:
(1) 應報送肖像人同意申請人使用其肖像作為商標申請的公證書(公證書上的肖像應與商標圖樣一致) 。 若為申請人本人以自己肖像申請商標注冊的, 應當在背面商標說明欄內聲明, 不須附送授權書及公證文件。
如果是自然人申請自己肖像的, 補正回文直接寫“申請人本人以自己肖像申請商標注冊”,不需要附送公證文件。
(2) 應報送肖像人同意申請人使用其肖像作為商標申請的公證書。
(聲明書上應包含與商標圖樣一致的肖像)肖像聲明書及公證書中應包含與商標圖樣一致的肖像。 如果聲明書及公證書中未包含與商標圖樣一致的肖像, 視為不合格, 應重新辦理肖像公證。
(3) 應報送肖像人同意申請人使用其肖像作為商標申請的公證書原件。
(申請時附送的公證書中沒有明確以肖像申請商標的主體。)肖像聲明書中應明確說明該肖像商標的申請主體。
(4) 應報送肖像人同意申請人使用其肖像作為商標申請的公證書原件。 ( 申請時上傳的聲明書及公證書不清晰) 。
宗師貓小編提醒大家在收到商標補正通知書并不意味著商標注冊失敗,注冊商標的申請人不必擔心,而是應該積極應對。如果無法理解商標局補正通知書上的要求,可向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需求支持和幫助。一些無傷大雅的填寫錯誤,只要在商標補正流程中及時改正,那么是不會影響后期商標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