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識產權行業中,商標侵權的事情常常發生,對于商標侵權,作為商標持有人一定要及時提出商標異議!并且,在辦理商標異議時,要根據流程來辦理,準備好商標異議的材料,以及商標侵權的有力證據。那么,辦理北京商標異議,需要哪些材料?具體有哪些步驟?宗師貓小編整理了“北京商標異議”的相關信息,分享給大家參考!
北京商標異議步驟
1、異議期:自侵權商標初審公告發布日起的3個月內被稱為異議期,這3個月的時間內,異議人可以對侵權商標提出異議,未發布商標初審公告的商標不允許提出異議。在提出異議之前,可以通過社文商標管家平臺查詢商標是否已發布商標初審公告。
2、商標異議書:在對侵權商標提出異議前,需要填寫商標異議書,在商標異議書中寫明被異議商標名稱、所屬類別、商標初審公告號以及提出異議的理由。PS:提出異議的理由一定要寫的十分詳細,并突出有力證據。下圖為商標異議申請書范文。
3、通知答辯:對商標局提交商標異議申請書之后,商標局會在30日對商標異議人下發商標異議受理通知書。商標異議人收到商標異議受理通知書后需要提供書面答辯,如果在規定期限內,被異議人未作出答辯視為放棄。下圖為商標異議受理通知書樣本。
4、補正:在商標答辯流程中,商標異議人可以向商標局提供被異議商標初審公告復印件、商標侵權有力證據、異議人身份證明。如果再答辯流程中,異議人未向商標局提供以上材料,則需要在補正期限內提供。答辯材料詳細介紹參考以下引用鏈接。
5、作出裁定:在補正商標答辯材料之后,商標局會聽取商標異議人與被異議人的陳述事實以及理由,經過商標局核實,會對異議人提出的商標異議申請作出裁定。下圖為商標異議裁定書樣本。
6、異議復審:對于商標局做出的裁定,若商標異議人與被異議人有不服的,可以繼續向商評委提出異議復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