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依照《工商企業登記管理條例》和《國務院關于城鎮非農業個體經濟若干政策性規定》核準登記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業者均可申請商標注冊。
2.申請商標注冊或辦理注冊商標其他事項的,應當使用漢字逐項填寫申請書,字跡必須工整、清晰,不得潦草。
3.在一份申請書中不得填寫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商標。填寫的商標名稱與附送的商標圖樣必須一致。
4.填寫的“商品名稱”,必須是商品通用名稱。對一個商品有兩個或兩個以上通用名稱的,應當附加說明。
5.在一份申請書中不得填寫兩類或兩類以上的商品。對難以確定類型的商品,應當附加說明。
6.填寫的“申請人”,必須與章戳以及《營業執照》核定的名稱一致,并應當注明申請人的經濟性質
7.填寫的“地址”,必須是申請人的實際地址,寫明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區)、鄉(鎮)村名或街道門牌號碼。
8.申請商標注冊交送的商標圖樣,應當清晰、潔凈。商標所用文字應當書寫正確。加注漢語拼音的,應當按標準普通話的語音拼寫。每張商標圖樣的長和寬,應當不大于十厘米,不小于三厘米。圓形商標圖樣的直徑不小于五厘米。商標圖樣不能以硬質、塑料或其他不能粘貼的物品制成,必要時,可以用照片代替。對設計抽象、無文字、過于簡單或復雜的商標,應當附加說明。
9.凡經商標局駁回并注明駁回字樣的申請書件,不得再次作為申請書件使用。
10.申請注冊藥品商標,應當交送省級衛生廳(局)發給的《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和《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
11.申請注冊卷煙、雪茄煙商標,應當交送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生產卷煙、雪茄煙的證明文件。
12.商標申請人對駁回申請不服的,必須在收到商標局商標駁回通知書十五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商標復審。商標申請人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兩次申請延期,每次延期不得超過三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