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企業經營經常會有利潤的產生,如果想要進一步擴大企業的生產規模可以在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此時就會產生一些稅務問題,那么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的稅務該如何處理呢,小編將其進行了整理。
1、個人所得稅處理: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10]54號):加強股息、紅利所得征收管理。重點加強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息、紅利時的扣繳稅款管理,對在境外上市公司分配股息紅利,要嚴格執行現行有關征免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加強企業轉增注冊資本和股本管理,對以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和除股票溢價發行外的其他資本公積轉增注冊資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依據現行政策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法規僅規定企業“除股票溢價發行外的其他資本公積”轉增注冊資本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因此,如果股東是自然人,被投資企業的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的實質是先分配后投資處理,個人股東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
2、企業所得稅:免企業所得稅
如果股東是法人或公司,被投資企業的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的實質也是先分配后投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法人股東從被投資的居民企業稅后利潤分得的股息和紅利是免企業所得稅的。因此,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時,法人股東按照投資比例增加的部分注冊資本是免企業所得稅。
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未分配利潤轉增注冊資本涉稅問題處理的整理,若您有其他問題,歡迎您到小微律政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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