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選擇公司注冊資本實行認繳制而取消了最低注冊資本的限制,有些人就認為成立新公司就沒了注冊資金的限制,這是對新公司法的誤讀。
注冊資本認繳制只是把大部分公司的資本不再作為行政審批的要求和不再要求最低限額罷了,現(xiàn)實情況里新公司注冊是不可能對注冊資本無所限制的。
另外還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對27類公司要求有最低資本限制。其中包括銀行金融機構(gòu)、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直銷企業(yè)、對外勞務(wù)合作企業(yè)、融資擔(dān)保公司、募集設(shè)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勞務(wù)派遣企業(yè)、保險資產(chǎn)管理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27個行業(yè),仍然實行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